作者:厦门市湖里区潘加食杂店浏览次数:678时间:2026-03-16 05:51:22

2005年,
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) 因老板拖欠工资,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租住处,逼迫章某拿出2万元。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并偷偷报案。并对章某进行殴打及语言威胁,许某联系到余某,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,向章某讨要所欠的工资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,在戏班期间,随后,被接到报案的民警抓获,打电话向他人借钱。期间,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,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,两人多次找到章某要求发放工资,章某拖欠两人工资5000余元,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戏班。许某伙同林某为索要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