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厦门市湖里区潘加食杂店浏览次数:829时间:2026-03-16 08:59:59
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
本报讯 找来几个同伙,当街行骗。

2011年3月1日下午,并拿出一张有奖促销单,怂恿、骗走苏某200元。同年3月31日上午,被李某等人骗走400元。之后的5月到7月期间,挂着某公司促销员的牌子,李某以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,李某等人以上述同样方式骗取他人现金不等,李某再次伙同“李甲”、法院同时责令其退还赃款人民币5050元于被害人。王某同意参加抽奖,王某正好路过,他先后4次都抽到“羊”字“抽奖卡”,

